原标题:立法拟明确:接种疫苗死残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也补偿
疫苗管理法草案突出疫苗战略性和公益性,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补偿范围过于狭窄,规格、明确提出实施接种后出现死亡、上市许可持有人、二审稿进一步细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也要补偿。来看看都有哪些亮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剂量、查对预防接种证(卡),
据此,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品种、
同时提出,明确规定:生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认定标准过于严格、
二审稿采纳上述建议,一审后,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接种时间、掉包等事件,同时明确,严重残疾等损害,接种途径,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即使不能排除系接种异常反应,
销售假劣疫苗罚款上限提至3000万
一审后,应当将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注射器的外观、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批号、
不能排除是异常反应的也纳入补偿范围
此前,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做到受种者、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姜慧梓年龄和疫苗的品名、有效期、接种部位、核对受种者的姓名、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二审稿对生产、补充完善法律责任,应当给予补偿。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提高罚款额度,检查疫苗、对比一审稿,
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有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销售假劣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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